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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通知

    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单位: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经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自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条例旨在让企业通过主动申报经营信息的方式,使得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组织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信息,使得市场主体能够形成自觉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从而改善商务信用生态环境,构建企业诚信管理制度。
        这一《条例》的出台,不仅是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并取消了企业年检制度后又一简政放权的重大举措,更是全面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步骤。
        这一条例的实施将对每个市场主体都产生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大量信息都将纳入企业主动申报的范畴,为了规范各单位的经营行为,形成诚信守法经营的氛围,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并参照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准备,做好应对工作。


    鑫鼎集团 法务部
    2014年8月26日

     

    附:
    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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