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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委市政府制定“二十四条实施意见”
        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制定“六条意见”后,市委、市政府迅速贯彻落实,结合宜昌实际,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各类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各类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严格、具体的要求。
      改进调查研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要突出主题,注重“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多开展蹲点式调研、随机性调研,了解真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推动工作。
      精简各类会议。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严格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实行“无会月”制度,每年农忙季节和防汛抗旱时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召开全市性会议。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时间不超过1天,各类专题会议不超过半天,各类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在1小时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一个半小时。提倡到基层现场办公,尽量通过小型专题办公会的形式研究解决问题,全市性会议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精简文件简报。严格公文审批程序,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压缩文件简报篇幅,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实行文件总量控制,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规范各类活动。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为地方和部门的会议、活动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实行目录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组织检查评比活动。改进警卫安保工作。中央、省领导同志来宜的警卫安保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和出席公务活动,不准警车开道,不准沿途布警,不布置路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使用警力和警车。
      改进新闻报道。改进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改进领导同志调研等活动的新闻报道,规范重大专题新闻报道,加强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领导同志下基层调研考察,基层不安排记者随同采访。
      厉行勤俭节约。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到县市区参加会议、活动和调研,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准到到边界、高速公路路口、车站、码头迎送,不张贴标语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显示),不安排群众迎送(包括宾馆服务员),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活动和旅游观光活动,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各类会议活动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悬挂会标。经批准召开的会议活动要安排在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接待宾馆、酒店,不得以会议活动的名义安排公关旅游。会议材料统一简装,不得安排纪念品。严格公车管理,外出调研、考察、开会,提倡集中乘车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加强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市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二十四条实施意见”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注意抓典型,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持接受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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